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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咚祺41于2024-04-27 11:32发表的 :你呢就是我念书那时候同学们口口相传的三哥,老头就是没你懂法就吃亏了,这个要报城管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禁止盗窃树木花草及擅自采摘花果枝叶的行为进行处理,这样你就可以叫城管来举证,不要咬着我们不懂法的群众了。 (2024-04-27 11:32) i5^U1K\M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星辰于2024-04-27 11:17发表的 :留你妹的余地,请正面回应我为啥这么反感老人的举动。别说你没有,从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来了。你要是真想聊,来,划个道,见面,你敢吗。哔哔半天又是怼这个,又是怼那个的。说了半天完全脱离了事件本身。 4\%XC F! 还有给犯罪嫌疑人派法律援助做辩护,人道主义以及为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司 .. (2024-04-27 11:17) jIs2R3B
引用 引用楼主a1234567890于2024-04-27 11:01发表的 :你就说他非理好了 (2024-04-27 11:01) U\Hd?&`9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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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天.山.来.客于2024-04-27 16:46发表的 :认知度要提高确实是全社会存在的问题,优其是金色嘉园二个村民认知的共识。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动手确实不是不妥,任何事事应不同角度看问题,你说人家偷笋没有法律依据表明构成犯罪,最多是该行为欠妥,但加以野蛮制止甚至于动手肯定是不对的。小区邻里之间的关系这样处理,以后抬 .. (2024-04-27 16:46) ,T|%vqbmw
引用 引用楼主开心形象托管于2024-04-27 08:54发表的 :破坏公共绿植,老人做得对,年纪轻轻不懂爱护公物而去破坏,还好意思上论坛,还要利用国家公安资源,公安局哪里为他们开达,现在人都是讲道理的人,真的无知 (2024-04-27 08:54) Xm`K@hJ@
引用 引用楼主咸七七于2024-04-27 08:05发表的 :人家小区绿化带都是景观笋,自己手贱馋的要死去折就算了,活不起了还找个塑料袋折,被保安阻止还破防,连个笋都买不起还发帖网暴自己 (2024-04-27 08:05) ?<w +{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6 19:12发表的 :所以我和你说道德,你和我说法律?我说前门楼子,你非得说胯胯轴子,都不在一条线上。我打个不恰当比方,偷人犯法不?不犯法吧!犯规都不算,那为啥大家都讨厌。你这个行为算不算偷盗我无权评论,但应该算道德层面吧。还有,你的认知我也很奇怪,按你这说法小区里的东西是不是可 .. (2024-04-26 19:12) y i@61XI
引用 引用楼主精神院长于2024-04-26 09:39发表的 :偷笋,一本正经的来谴责人家,也是够无耻的了 (2024-04-26 09:39) ;5=p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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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375楼天.山.来.客于2024-04-27 16:46发表的 : l;;:3: 认知度要提高确实是全社会存在的问题,优其是金色嘉园二个村民认知的共识。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动手确实不是不妥,任何事事应不同角度看问题,你说人家偷笋没有法律依据表明构成犯罪,最多是该行为欠妥,但加以野蛮制止甚至于动手肯定是不对的。小区邻里之间的关系这样处理,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况是本来就是本村民的按置小区,不同角度看看问题,属轻属重不仅仅是素养,而是认知度。 p{U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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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6:29发表的 :君子动嘴不动手哦,吃一堑长一智吧。动手要付出代价的,你不懂吗? (2024-04-27 16:29) r#j*vO '
引用 引用楼主很吵丶请安静于2024-04-27 16:17发表的 :证明你奶奶个腿 按你的意思 见义勇为不合法了? (2024-04-27 16:17) )>/c/B
引用 引用楼主很吵丶请安静于2024-04-27 16:15发表的 :怎么看都是楼主没理 仗着自己是女的 撒泼打滚的 重点是偷了笋 不肯还 这算抢了吧? (2024-04-27 16:15) dd$N4&
引用 引用楼主很吵丶请安静于2024-04-27 16:15发表的 :怎么看都是楼主没理 仗着自己是女的 撒泼打滚的 重点是偷了笋 不肯还 这算抢了吧? (2024-04-27 16:15) asg>T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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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暖阳”于2024-04-27 15:38发表的 :这种恬不知耻的人,不让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负责,是不会认为自己有错的。 (2024-04-27 15:38) $VWzv4^:
引用 引用楼主匆匆,太匆匆于2024-04-27 15:10发表的 :你的三脚猫功夫也就用来小偷小摸,这种功夫还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2024-04-27 15:10) U@MP&sdL
引用 引用楼主“暖阳”于2024-04-27 16:55发表的 :动手要说清楚是动手制止还是动手打人 (2024-04-27 16:55) U Vc<C 1q
引用 引用楼主我来于2024-04-27 15:10发表的 :你好了。不要熬着卵当鸡大腿。收益归大家,笋她拔了归大家吗?一天到夜。你去让她挖天…门的墙角撒,不是接班人么。哪里会馋到则面孔还不要的年纪啦? (2024-04-27 15:10) ~r^5-\[hZ
引用 引用楼主少年壮志不言愁于2024-04-27 15:10发表的 :你够强!幼儿园小朋友确实不强掰不了笋!你骄傲吧!好好的骄傲得瑟吧! (2024-04-27 15:10) H+V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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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08:33发表的 :真是奇怪,只许你们可以给别人扣偷窃的帽子却不允许有人辩护,既然你们主张人家偷窃当然要举证证明物权归属问题,给你们机会举证谁知你们只会动动嘴皮证据一个都拿不出来。就算把你家偷了,你都证明不了东西是你的,无能的体现 (2024-04-27 08:33) s>jr1~~3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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