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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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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费俊费俊于2024-04-27 11:51发表的 :她是自取其辱 (2024-04-27 11:51) Q\G8R^9j p
引用 引用楼主咚祺41于2024-04-27 11:32发表的 :你呢就是我念书那时候同学们口口相传的三哥,老头就是没你懂法就吃亏了,这个要报城管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禁止盗窃树木花草及擅自采摘花果枝叶的行为进行处理,这样你就可以叫城管来举证,不要咬着我们不懂法的群众了。 (2024-04-27 11:32) NL&(/7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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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7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8:02发表的 :就因为小区里很多人拔咯,看到了一时没忍住 (2024-04-27 18:02) 4xhV +Y
引用 引用楼主体面窝头于2024-04-27 09:32发表的 :你可拉倒吧,看那么人怼你,你还敢回复,哈哈哈,果然脸皮厚的人走天下啊。 (2024-04-27 09:32) 4IG=mG)
引用 引用楼主开心形象托管于2024-04-27 08:54发表的 :破坏公共绿植,老人做得对,年纪轻轻不懂爱护公物而去破坏,还好意思上论坛,还要利用国家公安资源,公安局哪里为他们开达,现在人都是讲道理的人,真的无知 (2024-04-27 08:54) J|_&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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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68人
引用 引用第416楼馋宝宝q于2024-04-27 18:07发表的 : .3qaaXeH \.myLkm 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她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窃或者破坏,既然你们主张当然由你们举证,我只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提出对帖主有利的言论,而你们却可以无凭无据的给帖主定性为偷窃罪名,请问你们个个都是法官吗?罪名的订立是你们来判决的吗?你们个个都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却拿不出任何实质的证据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指责别人甚至包括辩护人? !vfjo[v
引用 引用楼主lion-kill于2024-04-26 23:07发表的 :法律是底线,没道德的行为谈法律,呸 (2024-04-26 23:07) C/"fS#<
引用 引用楼主体面窝头于2024-04-26 22:23发表的 :看到那么多人骂你就放心了。 (2024-04-26 22:23) (WR&Vt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