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全站导航
社区
网购
信息
互动
生活
房产
兴趣
UID:9199
微博条 | 粉丝10人
关注Ta 发消息
UID:391611
微博条 | 粉丝1人
引用 引用楼主少年壮志不言愁于2024-04-27 14:48发表的 :省省力喂,一直逼逼滴!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还跟幼儿园小朋友怼法律 (2024-04-27 14:48) =E8lpN'
UID:310004
微博条 | 粉丝4人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7 14:49发表的 :所以你家被偷了,你也证明不了被偷的东西属于你的 (2024-04-27 14:49) "D'A7DA
引用 引用楼主少年壮志不言愁于2024-04-27 14:56发表的 :公道自在人心,人心都有一杆秤!别以为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就到处乱搬乱套 (2024-04-27 14:56) BoE;,s>]NW
UID:133127
微博条 | 粉丝57人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7 14:54发表的 :只有弱者才会靠脸皮生存,强者靠的是能力。 (2024-04-27 14:54) "S#4
UID:248652
微博条 | 粉丝19人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7 14:39发表的 :按你的逻辑,小区广告位是投放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益和小区业主也没有关系了咯?业主主张自己的权利就被定性为损毁? (2024-04-27 14:39) `k y>M-
UID:37587
微博条 | 粉丝6人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7 14:57发表的 :可你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 (2024-04-27 14:57) zt/p'khP3
UID:8467
微博条 | 粉丝68人
引用 引用第338楼钻石恒久远于2024-04-27 14:29发表的 : Qxj &IX rtcY(5Q 长在地里的活生生的笋都被你家掰断了放进塑料袋了,不叫毁损叫什么 xM85^B'
引用 引用楼主匆匆,太匆匆于2024-04-27 15:10发表的 :你的三脚猫功夫也就用来小偷小摸,这种功夫还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2024-04-27 15:10) Uj}iMw,
UID:246487
引用 引用楼主摇滚小羊于2024-04-26 08:51发表的 :还有这种老人家 子女真丢脸啊 (2024-04-26 08:51) 2qKo|'gL`
UID:454436
微博条 | 粉丝0人
引用 引用楼主杨洁于2024-04-27 15:30发表的 :你的想法很独特啊 (2024-04-27 15:30) nCh9IF[BL/
引用 引用楼主摇滚小羊于2024-04-26 08:51发表的 :纯纯吃饱了没事干这种老头子 饭吃多了开始多管闲事 (2024-04-26 08:51) P9:7_Vc
UID:353552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16:07发表的 :你怎么证明她是偷?怎么证明笋是个人私有? %LXk9K^]e 就算是个人私有,也最多赔偿。即使是赔偿也无权限制他人自由的权利,对方在未明确主权以及未有执法权的情况下限制了楼主的朋友行动能力,属于侵权行为。只是楼主没有追究而已 (2024-04-26 16:07) Z7JI4"
UID:449379
微博条 | 粉丝3人
引用 引用楼主少年壮志不言愁于2024-04-27 14:56发表的 :公道自在人心,人心都有一杆秤!别以为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就到处乱搬乱套 (2024-04-27 14:56) RB\>$D
引用 引用楼主yasuoy于2024-04-27 13:02发表的 :他就是个250,和偷笋的一桶里的货 (2024-04-27 13:02) A}~hc&J
引用 引用楼主苏长情杰杰于2024-04-27 12:17发表的 :自己看看评论区表扬你的人多还是谴责你的多,邓伐 (2024-04-27 12:17) e1~C>
引用 引用楼主苏长情杰杰于2024-04-27 12:17发表的 :自己看看评论区表扬你的人多还是谴责你的多,邓伐 (2024-04-27 12:17) C~'}RM
引用 引用楼主gjiouy于2024-04-27 12:11发表的 :小笋归集体所有,集体谁说了算? (2024-04-27 12:11) %9{4g->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星辰于2024-04-27 12:10发表的 :是 我不配,键盘侠啊,要不得的。还举证,举啥证?我有告诉过你我是律师吗。而且举证的话,你又是已啥身份和我对话的。原告?被告?还是司法机关?反正我是没有这个资格给你举证的,这点我还是分的清的。人家楼主都没有否认自己同行者“偷窃”的这个行为,你为啥又认定其不是呢? .. (2024-04-27 12:10) .?!{. D
引用 引用楼主费俊费俊于2024-04-27 11:51发表的 :她是自取其辱 (2024-04-27 11:51) >a_K:O|AJ
引用 引用楼主费俊费俊于2024-04-27 11:50发表的 :公共场合的东西,这个你都不懂我们吃瓜群众也是无语了 (2024-04-27 11:50) }"q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