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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 倒序阅读 | 使用道具 | 浏览器收藏 | 打印 [百姓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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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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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0:26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公平正义总会到来的,力挺楼主!加油 Pe\Obd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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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2:2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本人己向法院提交过承诺:不申请国家赔偿,对错案制造者因时过境迁不申请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b>]GXd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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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3:53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速递于2024-04-18 08:10发表的  :特定关系人之间的财物往来构成受贿和行贿吗? Q_iN/F  
     本人几乎查遍所有法律均无明文规定,请业内人士指点! (2024-04-18 08:10)  BgdUG:;&  
A:Gd F-;[  
犯罪要有构成犯罪的要件,犯罪肯定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亲兄弟之间的金钱往来怎么就成了受贿,我是想不通,不知坛友们怎么认为的 z6d0Y$A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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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3:57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速递于2024-05-04 12:25发表的  :本人己向法院提交过承诺:不申请国家赔偿,对错案制造者因时过境迁不申请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2024-05-04 12:25)  kVKAG \F  
pl1CPxSdO  
大气,点赞,恢复名誉最重要! ; xp -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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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3:58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弄清事实真相 _r\M}l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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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5:26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如果本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审理,判决书有效吗? OmBz'sp:  
    个人意见,请研判! -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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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7:2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没有烟灰缸于2024-05-04 09:53发表的  :怎么说呢,还是背后没大树!他这点钱都不够贪官们的一顿饭钱和一晚上的“潇洒钱”,这从侧面印证了一句老话:“朝中没人莫做官”! (2024-05-04 09:53)  G^)]FwTs  
}5vKQf   
讽刺 *J[ 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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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9:20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其实司法公平公正很重要,一个错案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巨大。 j13- ? fQ&  
    个人观点! IwnD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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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9:3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凛冬将至于2024-04-17 10:16发表的  :还是判少了,我感觉10年也不冤,就楼主这种人品,我宁愿法律这个时候走偏一点,不要为了所谓的 X:Z3R0  
“程序正义”,而让一个道德败坏的小吏能够安稳到退休,然后还要拿纳税人的钱去供养他到死。 :} =lE"2  
[x{$f7CEh  
9~~NxWY%x  
1<m`38'  
....... (2024-04-17 10:16)  L-?ty@-i  
x*z&#[(0g!  
口口声声人家小吏,敢问你是哪位高官? +C!G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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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19:43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法律不是让个人发私愤的,今天的我可能是明天的他。 [G8EX3  
     司法公正很重要。 Lm}.+.O~d  
     个人观点! n[DRX5O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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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20:20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如果允许法律可以跑偏,尤如鼓励醉汉可以驾车,后果不堪设想哦 V $I8iV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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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20:54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 *t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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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21:10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支持楼主,有冤要申。 1A'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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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21:1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感觉这个案子的判决象是事先要整楼主的,几条烟,几张卡-亲兄弟间的往来也作为定罪数额,从受贿罪的案例中有这样的情况吗。还有判决书中也提到了,楼主代表物业处送给另一个单位的卡,另一个单位的收卡人是谁,怎么同样的收卡人,所收物倒是合法的 #b*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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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21:18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支持楼主,有冤要申。 o3+s.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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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4 21:18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俗话说,是这样的说法吗? ^z!=,M<+{  
3}s]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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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外出三天于2024-05-04 21:16发表的  :感觉这个案子的判决象是事先要整楼主的,几条烟,几张卡-亲兄弟间的往来也作为定罪数额,从受贿罪的案例中有这样的情况吗。还有判决书中也提到了,楼主代表物业处送给另一个单位的卡,另一个单位的收卡人是谁,怎么同样的收卡人,所收物倒是合法的 (2024-05-04 21:16)  9d|8c > I  
%dnpO|L  
世界第一疑案哦 Gr\jj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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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了都为楼主叫冤,法院该重审! 2;T?r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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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楼主申冤,法院对该案该重审。法院的领导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你们身上觉的冤吗-还要判三年的实刑 y _ap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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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K Z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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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委托的刑辩律师的意见应该很专业的吧,各位坛友怎么看的呢? Tx&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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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5 08:24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适用法律错误,该不该重审?大家探讨一下 f 5b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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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案例,学法律,涨知识 /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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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05 13:54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江苏省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应该会重视的。 |("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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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溧阳法院肯定会重视的 8>:2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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