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之三: O"qa&3t%
原判决有效吗? zg Y*|{4Sl
《刑诉法》61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K'5sn|)
《刑诉法》219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普通程序)关于送达期限、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mz$Wo *FB
本人认为应当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依法进行法庭调查并通过质证和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审理,旨在查明犯罪事实和犯罪动机。 v#%>uLl
本人认为本案没有按法定程序依法查明的事实,从法律意义上说是“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排除。 {9.~]dI|L
试问,判决有效吗? ,cy/fW
个人不成熟想法,供参考。 /N[o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