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条文内容释义及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I8^i
这里“承认自己所犯罪行”,是指被告人对起诉书对其指控的罪名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ac,]31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指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和犯罪证据都没有异议。 HLYM(Pz
如果被告人对罪名或犯罪事实或证据提出异议的,都不属于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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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 U{>!`RN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条文内容 54uTu2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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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1}[\@n+b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dUb(C1h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h^hEyr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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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共有两款。 xR#hU;E}
第一款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范围的规定。 7{<F6F^P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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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即指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认为案件事实简单明确,定罪量刑的证据客观全面,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GmAE!+"
二是,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DMf^>{[
这里“承认自己所犯罪行”,是指被告人对起诉书对其指控的罪名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9\Xl3j!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指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和犯罪证据都没有异议。 NLz$jk%=g
如果被告人对罪名或犯罪事实或证据提出异议的,都不属于没有异议。这里的“指控”既包括公诉案件的起诉书也包括自诉案件的起诉书中的指控。 "a,Tc2xk
三是,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没有异议的。 SI;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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