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g|vNhq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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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溧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待遇的通知》(溧政办发〔2020〕44号)文件中对普通门诊统筹的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限额为在职人员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7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分别支付60%、50%。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对超过6000元且在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首诊转诊规定的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付50%。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急诊抢救、在本市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中指定专科门诊就医以及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不受首诊、转诊制的限制。 UVd 7 J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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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4O )1uF;
2022年8月23日 $',K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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