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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04-06 03:5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前几天,位于和平桥北联盟村11号旁的某居民找到我,非要拉我去看看她现在生活的地方,一路上她是大倒苦水,说这联盟村11号在三年前就被列为危房,从此就用围护拦了起来;可是,三年以来,虾不动、水不响,现在危房内及周围荒凉一片,野猫做窝,蛇鼠、癞蛤蟆遍地,有的甚至还跑到居民家中(有照片为证),实在令人无法忍受。为此,请我帮他们问问政府有关部门,这危房到底归谁负责处理?到底什么时候拆除、有没有准信? ?u)[xEx6}+ 为此,我就居民反映一事找到负责危房拆除的住建局,然后找到相关部门的几位同志了解情况,没想到,这几位同志也是大倒苦水,他们说,三年前,由于联盟村11号的某居民屡次提出申请,要求政府鉴定该住宅楼为危房,市政府对此也从善如流,从速对该房进行了鉴定,而且立即制定了《危房解危实施办法》的文件,该住宅楼的居民为此掌声一片,而且大部分居民立即按照政府的办法愉快地签订了腾空协议,可是,由于其中5户居民提出不恰当的要求遭到政府拒绝,所以至今不肯签订腾空协议,不肯搬出,住建局工作人员也不能强制执行,因此危房拆除也就拖延至今。 }Efz+>F02 据住建局几位同志说:联盟村11号住宅楼的居民分为房改有私有产权的、无产权租赁公房的,市政府制定的办法为,有产权的可以选择:一、异地产权成本置换(即危房面积换面积,自己掏4500元/㎡,30日内同意优惠500元/㎡,实际上自己掏4000元/㎡)、二、货币置换结算(危房政府按3000元/㎡回购、30日内同意奖励1500元/㎡,实际上也就是按4500元/㎡回购);无产权租赁公房的,原来危房租金2.5元/月/㎡,现在新房租金依然是2.5元/月/㎡,按原面积继续享受。另外,临时过渡费、搬家费、其他补贴费(空调移机、有线电视、管道燃气、办证费等)一样不少;所以市政府制定的危房解危政策获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赞扬。 =D"H0w <zw 住建局几位同志说:联盟村至今尚余的不予腾空的5家居民中,有产权的2户,无产权租赁的3户,其中有产权的一户本身就是提出申请危房鉴定、搬迁的居民,却是提出要他腾空就必须按照政府征收拆迁办理,面积换面积,自己按拆迁户一样不掏钱,为此还多次上访;面对这个要求,市政府岂能同意,如果溧阳市每家私人的住房旧了就要求政府用纳税人的人帮他换新房子还不掏一分钱,这不是天下大乱了吗?另外一家有产权的是在倒房子的中介手中,他现在倒在手中也是要求按拆迁处理,不过主要是在看风向。 i,h)
住建局的几位同志说:另外三户是无产权租赁公房的,因为他们在外工作,住在外面,身价现在也可以,该租赁的公房他们也不住,基本租给他人租住,所以他们不急不躁,待价而沽,但也是希望得到有产权的新房,所以他们至今也不予腾空。 eLd7|*| 住建局的几位同志说:其实为了这危房,自2017年7月起,周围居民不断以人民来信等方式来投诉,不但投诉影响出行、影响生活,而且在危房未解除的情况下,又增加了围护等新危险点。本来他们也想早一点强制拆除,早一点方便群众,也向溧阳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但是,由于溧阳市司法局至今内部意见不统一,因此不予同意、不予通过,他们也无法实施彻底来拆除该联盟村11号的危房,心里也感觉对不起危房周围的群众。 4YmN3i 我从住建局回来后,将调查了解的具体情况告诉了某居民,某居民听后是长叹一声:看来政府想做点好事也难啊,可是,无论如何,这危房影响我们的事总不能继续一拖再拖无止尽啊,最后我们还得靠政府来解决问题啊! R DAihq {TWgR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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