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全站导航
社区
网购
信息
互动
生活
房产
兴趣
UID:226788
微博条 | 粉丝0人
关注Ta 发消息
图片:4_226788_1a86c18d2c393c1.jpg
图片:4_226788_fe8c510f49b4d42.jpg
UID:275456
微博条 | 粉丝29人
引用 引用楼主融化的冰于2019-04-25 14:57发表的 :劳动局 (2019-04-25 14:57) _{YWXRC#
UID:14361
微博条 | 粉丝8人
UID:62468
微博条 | 粉丝26人
引用 引用楼主沈瞎子于2019-04-25 14:58发表的 :还,不要贪小便宜 (2019-04-25 14:58) yS'I[l
引用 引用楼主秋日的私语于2019-04-25 14:58发表的 :直接去人社局监察大队举报 (2019-04-25 14:58) oLeq!K}re
UID:171864
微博条 | 粉丝13人
引用 引用楼主wzcz2008于2019-04-25 15:06发表的 :不还,让原单位继续缴他的。 Vt#.eL)Ee 你坐享其成,错的不是你。 (2019-04-25 15:06) Tyx_/pJT
UID:367276
微博条 | 粉丝12人
UID:290882
微博条 | 粉丝2人
引用 引用楼主甜甜的蜜于2019-04-25 15:12发表的 :个人觉得还是需要还,虽然不是你造成的费用,可能财务亦或者是所谓的办公室人员工作失误,但是是你获益啊,老话不是说么,不是自己的不能随便得到 (2019-04-25 15:12) X"eYK/7
UID:256967
微博条 | 粉丝67人
引用 引用楼主t溧阳人于2019-04-25 15:35发表的 :坐等还钱有本事就不还 (2019-04-25 15:35) :Hbv)tS\3w
UID:116007
微博条 | 粉丝22人
UID:355563
微博条 | 粉丝5人
UID:236996
微博条 | 粉丝42人
UID:18336
微博条 | 粉丝7人
UID:293207
微博条 | 粉丝11人
UID:303946
微博条 | 粉丝19人
UID:355813
UID:287437
微博条 | 粉丝206人
UID:366512
微博条 | 粉丝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