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OS=~<ba
您好!对于您论坛发贴提出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_*wlK;`
1.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范围与保障比例都在不断提升。常州市级统筹之前,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个人普通门诊累计最高限额300元,在本市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35%。常州市级统筹之后,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00元;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1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50%,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对超过6000元且在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40%。 n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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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性质的保险形式保障不同的需求层次,让不同经济能力的参保人都有机会参加自己可承受的保险形式获得医疗保障。如对普通门诊医疗保障有更高需求的参保人,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23年1月1日起,一个年度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合规费用(包括甲类和乙类范围内费用,不含已享受其他统筹待遇的费用,下同)起付标准在职人员降低至600元,退休人员降低至400元,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无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限额在职人员提高至90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1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提高至110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至80%、85%、9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至70%、75%、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至60%、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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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 O*>`md?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