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纯一下本贴的重点:生活中,很多人在处理事情时,一旦自己的利益和集体的规定(小到一个小区的门禁制度,大到一国之法律法规)发生碰撞时,他们觉得自己很委屈很不服,就盯着面对面的规则或法律的执行者死劲儿地磕,最后撞得头破血流也于事无补。 s zg1.&
最近南宁一保安为了维持停车秩序,被车主谩骂并持刀威胁,最后逼得保安手刃两人。我也亲眼见过一小区的富婆对着执行门禁制度的小保安大骂:“你就是一只看门狗,你能有这个工作站在这里,就是为了帮我们开门的”,就因为规定了业主需刷卡进小区,她不服。可这规定是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物业保安才执行的。你不服明明可以去找业委会,找物业领导,她只会欺辱一个执行他工作职责的保安。这也是一个典型例子。真把小伙骂急了,一棍子打过来,又是一场不必要的惨剧。 }PJ: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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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事就不一样,碰钉子每个人生活中是常有的事,我只要听对方说:“不行,这个是规定”后,我绝对不会去为难办事员。第一步我会尽快弄清楚,他究竟是不是在执行他们的规定,如果这是事实,ok,我觉得不合理,我会去直接找他们的领导,队长,所长,还是局长,找有决策权的人。光会盯着人家一个基层执行者去抖威风,那是low渣的表现。 ;I0/z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