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手机客户端
只看楼主 | 倒序阅读 | 使用道具 | 浏览器收藏 | 打印 [百姓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 437686阅读
  • 1538回复

[百姓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复制链接]

楼层直达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804
金币
24819
威望
3488
贡献值
14359
银元
10871
注册时间2018-11-17
87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8 23:2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最怎么唱双簧也没用,呵呵。 MVM Jl">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20)苏刑申159号
%(s|  
zji9\  
彭XX: \@PMj"p|:  
  你因受贿、贪污一案,不服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14)溧刑二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以“原判决据以定案的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要求宣告其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i $pUUK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X,3"4 SK  
本院综合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针对你的申诉理由,评判如下: ExS&fUn `C  
  关于你提出“原判决据以定案的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要求宣告其无罪”的申诉理由,经查,纪检部门因群众举报通知你接受组织询问时,主动交代了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并将藏匿的赃款上交纪检部门。在纪检部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侦查处理,你接受讯问时,亦供认不讳,并自书犯罪事实。经你同意,在原审人民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庭审中,你亦对公诉机关起诉事实予以认可。而且本案不仅有你的供述在卷为证,且你的供述得到证明你具有构成受贿、贪污的主体身份的任职文件、证明本案的案发经过及你到案情况的案件移送函、关于你到案的情况说明、证明你受贿事由、经过等情况的证人王某某、彭某某、蔡某某、潘某某、蒋某、李某某、黄某某、张某某等人的证言、证明你受贿、贪污情况的建筑施工合同、维修资金申请表、记账凭证、发票、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等证据的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故你提出的该申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ldE9 .  
  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 ~98q1HgS]D  
#U0| j?!D  
&LM@xt4"^[  
  4年受贿超11亿元,白天辉一审被判死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呵呵。 )Fd)YJVR  
X,@ nD@  
@j\;9>I/  
3^Is4H_ 8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7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8 23:38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这个驳回通知书后,江苏省政法委督办此案。 "o%okN  
江苏省政法委是江苏省高院的上级主管部门,足以证明该驳回通知书存在重大错误。 ral =`/p  
    举例: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合法吗? 1V5N)ty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804
金币
24819
威望
3488
贡献值
14359
银元
10871
注册时间2018-11-17
87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8 23:4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不管是合法还是不合理,这个东西都是次次要,请你仔细读读理解理解划红线的内容,你同意、你认可、你的口供,想想,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呢,主动权都被法院拿捏的死死的,你还拿什么申诉啊,老兄。 ! M7727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7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8 23:5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溧阳市人民法院不会绕圈子,一定会正面回答:原判决是否存在适用法律的重大错误?;原判决是否存在未经法律规定审理,强行判决?;是否存在受贿事实认定上仅凭口供也只能达到基本一致,明显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 /:w.Zf>B9  
    难道将亲兄弟之间的财物往来和传统的礼节性拜年简单累计定罪,真的有法可依? sc# q03  
  溧阳市人民法院绝对不会做出 “ 顾左右而言他“的不负责任的把戏! |/RZGC4  
     静候佳音! /pgn?e'lk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7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8 23:58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任何想一手遮天的非份之想,一去不复返了。 w"FBJULzn9  
    不针对本案。 ^1+=HdN,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8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8:19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lvqinfu于2024-05-28 23:47发表的  :不管是合法还是不合理,这个东西都是次次要,请你仔细读读理解理解划红线的内容,你同意、你认可、你的口供,想想,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呢,主动权都被法院拿捏的死死的,你还拿什么申诉啊,老兄。  (2024-05-28 23:47)  f15f)P  
&R;Cm]jt  
请多学点法律,合法不合法都是次要的了,那什么是重要的,还谈什么依法治国 K \_JG $(9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8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8:23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请溧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吕捷、审监庭庭长张云关注: 40)Ti  
1、 导致省高院驳回是因为“提交的申诉理由不全面”而导致驳回; ~s4o1^6L  
  2、引起江苏省政法委重视并督办是因为“申诉理由重点突出切中要害”而督办。 1aBQ.-E-  
    具体说明如下: ;>Q.r{P  
    1、本人向省高院申诉的理由是:仅i以……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要求宣告无‘ 8-cCWo c  
罪”,理由达不到启动再审条件而驳回; HHcWyu  
       2、引起江苏省政法委重视和关注的申诉理由是:原判决是否存在适用法律的重大错误?;原判决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审理,强行判决?;原判决是否存在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oQ"J>`',  
      区别是前者要求直接改判无罪,后者是请求启动再审程序。 ~|5B   
(向省政法委提交的诉求材料己由省政法委全部转溧阳市人民法院) 5}MjS$2og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8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8:33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请关注:省高院《驳回通知书》(2020)苏刑中159号载明:你因受贿、贪污一案……,以“原判决据以定案的只有口供,没有……,要求宣告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mO(A'p "b  
      是不是”一目了然”了。 &h _do8R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8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8:4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看看荒谬不荒谬:亇别法官试图以“你的申诉已被常卅中院驳回过、省高院也驳回过”为由,拒绝对“省政法委督办的申诉理由和事实”作出书面回复 T(2*P5%&  
殊不知每次申诉的事实和理由都会 M:QM*?+)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8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9:1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就相当于:爹爹说你错了,爷爷也说你错了,儿子怎么可以说你对呢?殊不知太爷爷说有疑问。常州是溧阳的爹,江苏省是溧阳的爷,省政法委是溧阳的太爷。现在太爷发现疑点,发回重审。溧阳重审一下,不就清楚、大白天下了吗? *p Q'w  
这个比喻不知恰当否?仅个人观点 Vnvfu!>(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804
金币
24819
威望
3488
贡献值
14359
银元
10871
注册时间2018-11-17
88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9:50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本人虽不是什么法律专业人士,但对于法也知些皮毛,毕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也曾在首都经贸大学也修炼了3年法律学,【法无禁止皆可为】,你说审判程序违法,那么我问你法律那一条严禁【按简易程序审理】案子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没有这么一条,那么【按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是合法的,而且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有你的【签字画押】为证,有事实、有口供、有你的认可,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要知道这些才是法院判决的第一要件。呵呵。 k3CHv=U{  
}Yargj_Gn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8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9:56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刑诉法》214条 Dp-j( F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804
金币
24819
威望
3488
贡献值
14359
银元
10871
注册时间2018-11-17
88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09:59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说到什么政法委,你认为有多少权威性的,是例行公事而已,其一,把手们如周武成王等也都在踩缝纫机呢,呵呵 jB,VlL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8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00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定条件是严肃的,同时《刑诉法》221条、219条和61条都发布过了。请多看看! K%UjPzPWw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8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03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引用
引用楼主lvqinfu于2024-05-29 09:59发表的  :说到什么政法委,你认为有多少权威性的,是例行公事而已,其一,把手们如周武成王等也都在踩缝纫机呢,呵呵  (2024-05-29 09:59)  Zrj#4 E1  
G6l C[eK  
你真的不太懂! F_I!qcEQ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9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10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速递于2024-05-29 10:00发表的  :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定条件是严肃的,同时《刑诉法》221条、219条和61条都发布过了。请多看看! (2024-05-29 10:00)  9%53 _nx?  
lrL:G[rt  
不要在论坛上辨论,有些人要不屑一顾,越说越离谱了,不值得你回复,没资格 (h= ] Ox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804
金币
24819
威望
3488
贡献值
14359
银元
10871
注册时间2018-11-17
89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2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看了一下,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条文内容释义及解读,对你的案子没有哪里不对的地方啊,完全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呵呵 M!mw6';k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9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27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不知是哪路神仙百般阻挠,是不是也是当年制造冤假错案的一分子,其实几个罪魁祸首已经到上帝那里报到去了,溧阳人几乎都知道的,做了亏心事的人能内心安稳吗?真所谓:天作孽犹可违 自作孽不可活! &+A78I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9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28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WFV'^-4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9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29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Oso**WUOZ&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9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36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原来还以为你是什么内行的。 9_jiUZFje  
说句笑话:估计你修炼3年误入歧途,难成正果了。 Z'2AsT  
     开一个玩笑而己! +^esL9RG:  
速递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7
金币
965
威望
1
贡献值
824
银元
823
注册时间2024-04-04
89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40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引用
引用楼主lvqinfu于2024-05-29 10:24发表的  :看了一下,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条文内容释义及解读,对你的案子没有哪里不对的地方啊,完全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呵呵  (2024-05-29 10:24)  ,qp 8Rg|3j  
zo "L9&Hzo  
你真不懂,我不想教了。 rL"]m_FK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804
金币
24819
威望
3488
贡献值
14359
银元
10871
注册时间2018-11-17
89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40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积德与行善应该是你等追求的方向与目标,真的太具有讽刺意味了。 G!C }ULq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9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0:5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连积德行善也不做了,我总在想这个人会是谁?人家依法申诉,碍你什么事了?现在终于明白了,真是枉说了前面这些多,不予理睬 5/ U{b5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92
金币
464
威望
1
贡献值
400
银元
399
注册时间2017-09-14
89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5-29 11:09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B +F6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1、回复广告信息一律封号 2、粗口、谩骂、攻击一律封号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