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0y1t%C075
您好! 对于您论坛发贴提出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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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gI%n(eY
具体医保退休事宜可拨打电话0159-87186108(选择2号键)咨询。 |JD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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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5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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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 J+4uU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