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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 F]M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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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my)}o\p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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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限额的通知 v*FCE 1HI
苏高法电〔2024〕9 号 :bLGDEC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 Da?0B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和《江苏统计年鉴 2023》发布的 2022 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额,自 2024 年 1 月 6 日起,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 60862 元及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商事、海商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上述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 60862 元但在 243448 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bt@HFL|`
特此通知。 %QwMB`x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J;To
2024 年 1 月 5 日 D dt9`j
来源:江苏高院 2>ce(4G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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