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楼主: /EJwO3MW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院已收悉,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经我院门诊各科自查后,发现部分符合帖子情况的为一名皮肤科患者。具体情况如下: /7EeM{,~
该患者于昨天上午因“右大腿内侧皮疹2月余”来我院皮肤科就诊,自诉曾挂我院高级专家门诊省人医专家号,诊断为:股癣。因其怀孕10周,省人医皮肤科专家嘱其先以碘伏外用处理。之后,患者自行去南京某院就诊,昨天来院要求皮肤科医生为其出具转院证明,以便继续在南京某院治疗股癣。 @,b:s+]rp
我院皮肤科医生告知患者,股癣是常见的真菌感染,不符合转院条件,无法开具转院证明。随后,患者再次通过12345投诉,医院投诉办接诉后,业已联系本人,明确告知股癣不符合转院规定。 b zz{ p1e
根据《关于江苏省实行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的意见》,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明确要求,对于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n@3(bl5{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一种社会化的风险分担机制,旨在为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疾病谱改变等,医保基金的有限性与民众医疗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比如我院曾多次遇到过要求医生开具转院证明到上级医院进行美容项目的患者…… XIv{jzgF
需要提醒广大网友注意的是,医保基金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更不是“不用白不用”,必须合理分配,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试想,如果对医保基金的使用不加控制和规范,那么用不了多久,医保基金就会出现收不抵支的局面,届时真正需要医保基金的患者将面临更为困顿的境地。只有严格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才能守住咱们老百姓的救命钱! =1rq?M eX
如果楼主并非上述我院自查的患者,转院需求另有隐情,烦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519-68091809提供进一步信息,以协助核查,只要符合转院条件,我们将竭诚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a$Lry?pb
祝:生活愉快! @<GVY))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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