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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对农保政策的疑问答复如下: 0,s$T2
根据《常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20〕17号)、《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待遇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72号)、《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72号)、《溧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度溧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溧政办发〔2021〕70号)等文件精神。 n26Y]7N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统一调整为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定病和住院等待遇项目,对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开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项目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给予保障。原已享受门诊待遇(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及门诊大病等)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直接享受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等待遇,同时不再享受原门诊相关待遇。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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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门诊待遇。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享受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D9mz9
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00元;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1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对超过6000元且在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首诊转诊规定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急诊抢救、在本市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中指定专科门诊就医、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就医、以及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不受首诊、转诊制的限制。 2-zT$`[]J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肝炎(中、重度)、慢性肾炎(中、重度)、帕金森氏综合症、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者,发生的800元/年以内的合规药品费用给予保障,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40%的比例支付。其中,同时符合两个以上病种的合规药品费用支付限额提高至1200元/年。超过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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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定病待遇。对特定病患者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治疗费和抗贫血治疗药费,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药费和环孢素浓度测定费,恶性肿瘤放、化疗费,血友病药费,再生障碍性贫血药费,重症精神病以及癫痫伴发精神障碍药费给予保障。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800元(重症精神病以及癫痫伴发精神障碍患者除外),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待遇标准支付,并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计算范围;部分病种的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血友病6万元、再生障碍性贫血药费1.5万元、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药费和环孢素浓度测定费按年递减(术后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及以后5万元)。对参保人员发生的特定病费用超过支付限额的,经临床专家建议,可以适当提高支付限额,但不超过治疗推荐方案中最低维持使用量。其中,对纳入省特药范围的药品,以及部分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的特定药品,医保基金根据谈判价格在支付限额内按一定比例支付。 N!Qg; (
四、住院待遇。对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给予保障。一个年度内,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由统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由统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的比例支付;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35万元。 =ItkFjh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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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0wr6
2023年9月4日 B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