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1{ppc+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hd]ts.
根据溧政办发〔2021〕70号文件规定: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享受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00元;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1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对超过6000元且在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首诊转诊规定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y,/i3^y#_
使用社保卡在常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报销结算。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19-87186108。 ]GO=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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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q;?zcC7
2023年5月31日 VVD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