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老兵的民政优抚申请,志愿者及老兵后人注意事项: Y/0O9}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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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搜集证据: nEm7&Gb
(1)档案。 :*@|"4
一般老兵的档案会在老兵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有可能派出所工作人员会说没有。因为档案太早,哪年的不清楚,他们不一定尽心去找,建议通过熟人去办。一般档案里会有:“平反通知书”、“检察院起诉书”、“法院判决书”、“讯问笔录”、“调查笔录”、“所在村(居)委会的相关汇报”等其他相关资料。派出所的证据应该是最全的,如没有,可到县公安局的档案室去查。如仍然没有,可到老兵原户口所在地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县档案馆等地方去查。这个证据效力最强。 *$(CiyF!
(2)物证。如军功章、黄埔军校同学录、所在部队等名录。 @(c<av?
(3)证人证言。尤其是战友的证人证言。 @S7=6RKa[
(4)村(居)委会及乡亲的证明。 H040-Q;S'
2、优抚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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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民发[2013]196号文件,其针对的是生活在大陆农村 aELT"b,x
和城镇的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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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党; ['emP1g~
(2)抗战(含对日军、伪军的抗战); a{*'pY(R0$
(3)前线、后勤、情报组织等; Z5Ihc%J^
(4)无日伪军经历。即没有当过日本鬼子的伪军(黄协军)。(强烈建议二鬼子隐性埋名。。。。不配做中国人,请不要申请民政优抚,优抚的对象应该是抗日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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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序: qm=F6*@}
因民政部门要建档立案,请在搜集完相关证据后,持相关证据、民政优抚申请书(群共享里有申请书及民政部文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经济困难的照片一式三份到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即县一级)办理。因属刚下发的文件,县级民政可能有不太熟悉政策的情况,如民政有疑义,请与省民政优抚处联系。该局工作人员心地善良,工作认真负责,是我们党的好干部。有什么事情,请与他们联系。 0xUj#)
4、民政办理时限: @izi2ND
国家行政机关尤其是为民办实事窗口单位一般是采用一次性告知制,即在第一次去申请的时候,会告知缺项。第二次即可启动办理程序,杜绝三次。如在三天内(最迟七天)不给办理,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Q)BoWd
5、目前政策: j dhml%pAd
我们党是伟大英明正确的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引领我们走向一次又一次胜利。在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前夕,我们的党没有忘记我们的抗日英雄,出台相关文件对抗战英雄进行优抚。江苏省民政厅在民政部文件下发不久,即在2014年2月8号转发文件(苏民办[2014]3号),要求各地级市办理。请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我们的政府。 f*vk1d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