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很简单很简单,业主出钱(物业费)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组织好文员、保洁保安等为广大业主服务,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太简单不过了,(政府部门单位没给物业公司一分钱、反而更收物业公司各种费税的、物业员工领的工资和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全部来自业主)现在奇怪的事情出现了、一众老头一穿上江南春买的保安服、就突然觉得自己是警察了,权力一下就大了、都敢对业主横鼻子竖眼了。大言不惭的要管业主了,(广大业主神经不对?出钱请人来管管自己?痴头伢也要问问隔壁邻居的)先行入驻的物业公司与广大业主其实是协迫式签定的不公平物管协议。没有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合同约定原则、应视这种协议为无效合同协议(协迫式的不签不给交房不给钥匙等等等等)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装修期间、保安视私人产权为无物、只要开着门直出直进(私闯民宅、私闯民宅)装修保证金更是个怪胎!!物业公司是什么?代表哪个部门收的装修保证金、保证金保证什么?(不敲承重墙等内容?)我敲了又能怎么样?轮到你物业公司管、有这个权限?还是房管科给你物业授权的?(地区级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利授权、要常州市人大,县级市不行无权授权)要处罚处理也是建设局房管科处理。也轮不到物业指手划脚!(独有产权部分之内,业主有很大的处置权。公有部分与其他业主有共有处置权)怎么也轮不到物业。诸如此类的屁事多了……我都搞不懂、平时好好的这么一个人、一穿上江南春买的保安服、那感觉不得了。要上天浑身本事列。谁给你们的勇气和底气?物业正常的工作核心重点:一切以服务广大业主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维护和保障业主的权益、一心一意的为业主服务好(谁给发工资就给谁干活出力、工厂打工一样老板付工资给老板干活)怎么一到物业这就变了呢?怎么感觉物业公司成了政府管理部门了呢?而且还比政府部门单位还牛呢?(网上看到的锁业主的车、锁救护车,哪来的底气和胆量?哪来的权利?碰到这样的事就要掀了物业的桌子、锁了物业的大门、把锁车的人打个满满桃花开、(是物业不讲道理不讲法在前、那就以暴制暴!那就比一比、是你物业每月拿几千的员工狠、还是广大业主花一二百万的家庭家族成员狠?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无以报德就以暴制暴)真正的物业是绝对要和广大业主站在同一战线。处处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比如装修噪音扰民被投诉。相关部门问到物业、物业要抓紧时间报告给业主、并对来查处的政府部门说:我们的业主没有违规噪音扰民等等等等。这样的物业与业主才能是一家人、这样业主交物业费时才会心甘情愿、现在的物业端着业主的饭碗还要去砸业主的锅。谁给的底气?广大业主、业委会、街道、机关职能部门是时候好好地给物业公司培训培训业务、好好教育教育上上课了……物业公司也是时候端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本质了!(物业公司是接受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收取物业费、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业主的法人服务公司,千万不可有觉得自己是政府部门的心态!这样才是当下人人喊打的物业公司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