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事后悔恨交加,我们更希望您一开始就不参与非法集资
郑重提醒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具备以下三要件的,涉嫌非法集资:
1.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2.利诱性,即“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3.社会性,即“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快速识别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
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
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多留个心眼,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