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燕山公馆的一名业主,近期物业在未经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将垃圾场摆放到了地下车库入口处,影响了我正常出行不说还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与物业沟通反应后,物业置之不理,随后向相关部门反应也是四处碰壁,最可气的是我电话反应到物管办后,物管办一些同志居然一听我是公馆业主反应地下车库垃圾摆放问题,还没等我细说就直接否决我的安全隐患问题,我质问为何物业没有询问业主意见,物管办答复已经公示过了,没人反应就默认是同意。这逻辑也是绝了,小区这么大,门口一贴谁知道?小区有管家,我问管家,管家都不知道有这事!何况,公示完没人反应就是同意?没考虑过还有人没看到公示不知道这事么?这种无效公示也能算?那人大选举什么的还需要选民投票干嘛,直接公示下不就行了?在我质问后,物管办同志也不回答,最后索性直接回复我说不满意你就换小区!!!真简单粗暴,让我无语。无奈之下只能发到论坛上,让各位看官评评理。
{{@3r5KGl 或许有些看官会说,都是小事,忍忍就算了,要以和为贵,但我想说:1、安全无小事:即使你知道是哑弹,你也不会把它放家里是不是?有隐患我们就应该提前排除整改掉,万一出事了后悔也来不及,如果刚好这事发生在你身上,你恨不恨?
xU67ztS'E' 2、人间有正道:我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我觉得我反应的问题是正常合理诉求,对于群众反应的合理诉求相关部门应该会合理妥善处置,物管办相关同志这种简单粗暴回复处理可能也是个例,我也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知悉这个情况,并做出妥善回应和处理。
)7c^@I;7 3、不愿为奴孙:我在外上班受气,回了家还要受物业的气?那我交物业费干什么,给自己添堵么,物业本身就是服务业主的,现在物业反客为主,对影响我居住的行为都不告知就实行合理么?我交物业费是享受服务的,不是去当奴孙的,在外我可以忍,在内我为何要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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