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um~]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EFhe``
(1)城镇居民购买; 7R ;!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7|*|xLrVY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C1]R41'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D[ny%9 :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 J$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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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joM[ML` 6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iN<Tn8-YH6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a>6!?:Rj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SLv$A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FSC74N/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s@Y0"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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