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在家,手机短信收到电子告知单,内容是停放于溧城街道丁园路祥和福邸附近的车辆已被张贴电子告知单,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大脸盆”处罚。受到该处罚后,罚钱我愿,确实违反了消防通道禁停法规。但是,我想问,不在那暂时停会,能停哪里?难不成回个家,停离小区几百米之外的停车位上,当然这也是运气好能停到。作为业主,多次跟物业沟通租停车位的事情,得到的反馈是有停车位,不租,只卖,不买就举报违停。现在的问题是,不是说业主想故意违反法规,是被迫暂时停那里,即使这样,我们每天仍然交6元停车费。物业强硬的态度就是吃定了百姓无招可施,蚍蜉怎能憾树,螳臂怎么挡车。物业公司看准了消防通道禁停法规,钻政府部门空子。看似一起消防通道禁停执法处罚,映射出来的到底是商贩倒逼百姓强行购买停车位,业主花百万购房,却不能安心安稳回家,不买就举报的态度跟恶势力有什么区别。消防综合执法部门,执法权在你们手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收费的应该也在执法管理之内吧。作为普通业主,咱们要求不高,就是想租个停车位。处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受到压迫,反抗似乎没有办法,内心的呐喊,只能苟且在网络寻求共鸣,希望借用网络监督的力量,给与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