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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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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人
引用 引用第46楼df5ayc于2021-08-29 22:34发表的 : :o8`2Z *g >"2jCR$/ 杭州两男人诽谤女人坐牢的事没听说过? #S?^?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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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7人
引用 引用楼主天下父母心于2021-08-29 21:35发表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为: ?Vg~7Eu0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Q$U.vF7BnP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zY\u" '4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 (2021-08-29 21:35) 2B$d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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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荣誉于2021-08-29 21:21发表的 :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出席 (2021-08-29 21:21) aT2%A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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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蒋玻于2021-08-29 22:52发表的 :骂你什么了 (2021-08-29 22:52) |oe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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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天.山.来.客于2021-08-29 22:57发表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 (2021-08-29 22:57) _Nu Hz
引用 引用楼主桃源村人于2021-08-29 23:49发表的 :咱昆大佬一出现,你就能闻着味道? (2021-08-29 23:49) cw{[% 7
引用 引用楼主喝茅台的乞丐于2021-08-29 21:15发表的 :旁听需要办怎样的手续? (2021-08-29 21:15) C. Hr
引用 引用楼主江南好声音于2021-08-29 22:01发表的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2021-08-29 22:01) i5sN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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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夸父逐日于2021-08-29 21:48发表的 :对方如有悔过之意,我看还是自行和解了吧,说你几句会有多大的仇恨呢?非要走到刑事程度。 (2021-08-29 21:48) [eebI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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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657808960于2021-08-30 08:06发表的 :支持楼主,依法治国,正义终究战胜邪恶 (2021-08-30 08:06) V; p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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