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溧阳)敬请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主持公道:别桥镇人民政府征收办对同地段同类房子给予天壤之别的征收价格,这是失误还是腐败? p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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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有关领导: M 9b_Q
您好! k/#& ]8(
我是溧阳市别桥兴城东路公路桥南侧203-208营业房产权人,因经营需要自2008年起将自己203-208营业房和旁边的209-214营业房(租赁他人)共计12间房子统一装修为超市,字号为“龙新商场”,一直经营至2018年被别桥镇人民政府征收为止。 =w!14@W
但是,在征收过程中却出现令人瞠目的情况:我本人的6间营业房(共计575.35㎡)的装修补偿价格为:102337元,平均约为177元/㎡;可旁边别人的4间营业房(355.49㎡)的装修补差价为:591328元,平均约为1663元/㎡。 VXAgp6
众所周知,这12间房子当年是我统一装修的,所有材料都是统一采购的,可别桥镇人民政府征收办却给予如此有天壤之别的征收价格,这是为什么?莫非:一、别桥镇征收办是不是征收价格书写有误?二、别桥镇征收办内部人员有腐败行为? vb.`rj6
在此,我敬请溧阳市拆迁办严肃关注、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为荷!谢谢! _,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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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f[/E $r99J
敬礼 cx8H.L
203-208营业房产权人:吕京锺(13585436627) B/CP/Pfb
2021年1月3日 v2Bk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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