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男方吴某不甘与陈某分手,尾随刚下班的陈某并将其胁迫至富顺县某乡镇,并在当地超市买了水果刀、透明胶带、木炭、布洛芬缓释胶囊、白酒等,试图与陈某“同归于尽”。当晚9时许,吴某把陈某带至宾馆,先后采取烧木炭、割腕、枕头捂脸试图将陈某杀害皆失败,吴某只好暂时放弃杀害陈某。 X9`C2fyVd
凌晨,吴某提出要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陈某反对,吴某便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对陈某实施强奸。凌晨2时许,富顺县公安民警赶至现场,成功将陈某解救,并抓获吴某。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Y"\T*l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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