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工作,真是帮了我的大忙。”近日,市长青粮油作物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青由衷地说道,“在没有资产抵押的情况下,仅凭350亩土地经营权证书,我就从银行贷到了200万元资金,度过资金不足的难关,最近顺利建成了芦笋大棚。”
近年来,市财政局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时,发现金融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评估难、成本高、风险大,普遍停留在观望阶段。而各类农业经营者因农业生产的特殊性,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难题,同时又无资产可抵押给金融企业,可谓借贷无门,就不得不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来解决困难,而民间融资一是借贷难度大,二是借贷成本高。这样就形成了金融企业想贷贷不出,农业经营者想借借不到的两难局面。
为此,市财政局主动联系农业主管部门及金融企业,提出设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的方案,由市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通过依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且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型新型农业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年度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贴息标准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70%为限。
该项工作自今年7月份开展以来,不但获得了农民的欢迎,也让金融企业从中看到了商机。江苏省邮政储蓄银行主要负责人专程来溧调研,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并给予2000万元全省唯一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指标。
目前,我市多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对接市财政、农业、银行等部门,申请办理借贷业务。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