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溧阳某连锁教育培训机构的离职女教师,之前由于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入职申请书,一直未缴纳社保,感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外因为工作任务较为繁重,身体健康受到一定的影响,结合自身情况以及家人的意见决定从该单位离职。于是在2019年8月17日微信联系相关领导辞职,8月23日和相关领导面谈获得同意,最终于8月26日办理离职,签订离职申请书。离职过后,以为两相安好。但前单位仅以怀疑带走生源为由,在9月17日傍晚跟踪尾随我和两个孩子至我所租住的小区,在我严词拒绝的情况下,在我所租住的楼下等我并紧跟我上电梯得知我和朋友的具体居住地址。在此过程中我和孩子收到了惊吓,我也报警处理。但是对于他们这些行为,由于没有实际侵害,除了警告我无计可施。但昨天在接孩子途中,有其他孩子指出又有疑似跟踪人员在我们身后,我觉得我现在出行工作都有一定的心理负担,也不知道有谁能帮我? Q2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