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事件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原本是一桩很明显的民事纠纷,是江苏福田置业有限公司与购买该公司开发的福田中心商铺产权人之间的纠纷,10年委托经营合同期限届满,江苏福田置业有限公司发函告知产权人不再续约,理应将该商铺返还产权人,由产权人自己经营或自主招租,但现在问题是,由几个个人合伙开办的上海福创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的一个外地企业在商铺产权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鸠占鹊巢,强行将应该由江苏福田置业有限公司返还给产权人的商铺侵占并转租出去,侵害了众多产权人的私有财产,问题的性质至此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行径是属于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违法行为,是属于刑法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范畴,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S +73 /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