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好多人根本不懂内情在这里喷,我在这里给你们介绍一下当初的方案,整个污水处理厂地块分成2期,1期就是到原来新庄路和污水处理厂,也就是现在的1-11栋(北区目前只有10栋,11栋在南区尚未开建),当初拆迁办承诺我们1期的房子除了给我们1期安置的,其他的都是商品房,有些人不要搞错了,拆迁办当初给我们原地商品房安置只有1栋2栋和4栋,其他的当初根本不给我们选,说的很清楚是商品房要卖的,可是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政府明显已经食言了,你政府当初想安置别的地方,可以,你提前明说,而不是这种相当于不守诺言的行为,2期就是目前尚未开建的安置新庄路到东升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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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麻烦先看一下再来喷我什么管的真宽,什么歧视别人,我的诉求并不过分,2期不是没有房子为什么要来1期用当初不给我们分的商品房来给他们分,这不是毁约是什么 5[9b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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