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小区业主自治5年 物业费仅0.45元】多年前,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兴龙苑小区热力不稳定。此外,小区环境脏乱差,安保不到位,居民因此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方面则不再向业主出售水电,双方矛盾由此激化。在此背景下,小区业主拒绝让物业公司继续管理。兴龙苑小区由此开启业委会自行收取物业费、自主管理的模式。业委会成员由小区家庭困难、待业且身体健康的居民组成。业委会主任张敏统筹考虑,将物业费定为0.45元/平方米/月。从2013年至今,兴龙苑小区收费标准从未提高,各项开支均有账目公示。 1A;>@4i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