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婆家有套老楼房,是86年做的,当时是爷爷奶奶做了给我公婆结婚的,一共做了四间两层的楼房,左边两间给的我公婆,右边两间给了我老公的叔叔,我公婆结婚后一直住在里面,93年拿的土地证也是我公公的名字。后来96年我公婆又另外做了一栋楼房,搬到新房住了,新房子的户主土地证也是我公公。后来我老公的爷爷奶奶没地方住了,就住进了我家的老楼房,弄户口簿的时候户主就变成了我老公的爷爷。现在我老公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乡下开始弄房产证,本来打算直接弄我老公名下但是一直没弄下来,去办理才知道老楼房的户主是爷爷,房子宅基地也是他的了,我们现在要办理只能先办在他名下,然后去办理继承,继承到我公公名下,还要另外两个叔叔去公证这个房子属于我们,为什么现在就是说不清,明明93年拿的土地证是我公公,怎么宅基地写的我老公爷爷了,就是因为他是那个房子的户主?为了这个事情烦死了,有没有政府单位可以办理,难道一定要办理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