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随笔:《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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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美国作家哈里特·思勒写的微型小说《招牌》。故事的大概情节是:一个爱花的人帕帕·敦特,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开了一个花店,花店第一天开业时,他挂了一块很大的招牌,上面写着: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 TM8WaH
第一个来花店的顾客对敦特说:“我很喜欢你的花店,但不喜欢你的招牌。美丽鲜艳的花,难道你就不可以同时卖别的种类的花吗?你为什么不把‘美丽鲜艳’删掉呢?” BK>uJv-qU
敦特欣然接受,于是把招牌改为:本店出售花。 FL+^r6DQ
第二天,又一个顾客来花店,他认为新开业的花店让他称心如意,但他不喜欢花店的招牌。他说:“你不在这儿卖花又在哪里卖呢?应该把‘本店’两字去掉,这样更简洁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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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特觉得有道理,于是把招牌改为:卖花。 vt3yCS
第三天敦特的叔叔来花店了,他说:“你这个花店太漂亮了,可是招牌太罗嗦了,‘卖花’,花当然是卖的,但显得俗气,为什么不把‘卖’去掉呢?” w6MEY"<L
这样,花店的招牌上只剩下了一个字:花。 G(-1"7
又过了一天,一位官员来光临花店,他夸奖说:“你的花店整洁、宽敞、明亮,一看你就是一个很善于经营花店的人。你的厨窗里摆放着美丽的花,人们一看,就知道你在售卖花,所以最好让花自己去说明吧!” *5bKJgwJ
敦特接受了这位官员的忠告,干脆摘去了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