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愁,多年邻居动干戈”,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矗立,但随之而来因相邻关系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凸显。近日,溧阳法院天目湖人民法庭通过“现场勘察+多元共治+就地调解”的形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三户居民数月之久的房屋渗水纠纷,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智慧。
Kk"B501 原告刘某、被告张某、被告罗某为上下相邻房屋所有权人。2024年8月,家住9楼的刘某发现家中卧室地面积水、飘窗顶部渗水,卧室墙面、衣柜等多处被水浸湿、破损。经刘某与物业公司多次排查,初步判断是家住11楼的罗某家设备平台处的空调冷凝水在进入10楼的张某家设备平台后,因张某家设备平台地漏堵塞,导致冷凝水长期淤积最终渗透至楼下,造成9楼刘某家渗水。在刘某多次与张某、罗某协商赔偿金额无果后,刘某将张某、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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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x /E1c#@ 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了解到三方对渗水原因、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考虑到三方之间系邻里关系,且诉讼标的较小,若处理不当不仅不利于邻里关系的和睦,也有可能造成三方矛盾的激化,于是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对三户房屋分别进行现场勘查,以便确定渗水位置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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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涉案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居委会及社区网格员共同解决纠纷。在各方见证下,三方对渗水原因及事实达成一致意见,但考虑到此类纠纷为明确损失和维修费用往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价格高、耗时长,且鉴定费可能远远超过当事人的赔偿金额,导致当事人负担更大的损失,为此承办法官就地组织三方进行调解,向三方释明法律依据、责任认定、损失评估,以便确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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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vU=k8 经多轮“背对背”调解,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现场完成款项交付,积极贯彻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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