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好可以拒交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交纳管理费,但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o*\kg+8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f7;pS< 第四十一条
SG8H~]CO)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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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 第六十五条
[SgP1>M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y*l4 h%(dT/jPL) 物业的义务
/!UuGm 物业服务人履行的义务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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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yXUVKq3 物业服务人履行的义务是必须的。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Zbxd,|<| -Xkdu?6Eh 二、物业管理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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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oG *~fZ9EkD (1)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质的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Y2j>lf?8 <oPo?r|oM| (2)保养维护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VY@uQ#&A /g712\?M4 (3)管理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rSB"0W7 Ywt_h;: (4)定期报告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8UoMOeI3 cn=~}T@~Z (5)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l2=.;7IV =A<kDxqH (6)通知义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TSt/b/+W -[v:1\Vv (7)交接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该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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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p3 (8)继续管理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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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H 业主可以向物业要求查看哪些具体的文件:
UKQ,]VC 1.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提供这些区域的使用情况,包括维修、养护记录,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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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业服务工作记录、巡查记录、维修记录: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提供这些记录,以证明物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服务义务。
qI<6% ^i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记录、检修记录、更新改造计划等,以证明物业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
?};}#%971 4.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和验收报告: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提供这些记录,以证明物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作为和成效。
X}_}`wIn 5.其他相关证据:根据具体纠纷或需求,业主还可以要求物业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诉求。
(80]xLEBL 31wact^ 物业的职责
=+97VO(w]G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物业管理、维修、清洁、安保等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B @UaaWh 2.维修管理:对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tz&=v,_jc 3.设备管理:管理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物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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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环境管理: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9">}@1k 5.安全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t</rvAH E Wk'KN o 物业可能已经违法的几件事:
x';6 1. 大家定期缴纳物业费、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物业是否及时给你开具了对应的发票,这里的发票指的是正式发票,上面有物业公司应当缴纳的税费金额,只开具电子收据是逃税漏税,如大家常年都未收到正式发票,可以拨打税务局投诉电话(具体投诉方式百度上都有),如实描述具体情况,税务局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不想投诉的业主也可直接与物业索要正式发票,这是物业应尽的义务,正式发票开具后,查看款项名称是否与你缴纳的费用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也可以打投诉电话举报物业的违法行为。
IO`.]iG 2. 物业私自开启梯控涉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的电梯、电梯井、楼道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使用和管理应当属于业主集体管理事项。如果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擅自使用电梯梯控,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物业擅自启用电梯梯控,属于违法行为,如物业有此行为并且用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可以采取报警、起诉、寻找相关部门的帮助(投诉方式在第二篇有具体体现)。
8=T;R&U^M 3. 物业拒绝公开公共收益、公共能耗明细涉嫌违法,业主有权利要求公示,并且做到有档案可查。
pQ*9)C 4.1,《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U#+S9jWe E$34myOVf 与关注此事的网友汇报,已经有相关部门与我取得联系,明确表明会有处理结果,为相关部门的效率和态度点赞!因对话录音只是阐述具体问题,此处就不再添加通话录音证据,后续持续更新,希望有问题没有解决的业主可以联系我,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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