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驿站摆满咸货这种情况是否允许和合理,需要从多方面来看,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 6o&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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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及备案方面 QzS=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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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QB;jZpF
- 分析:如果该快递驿站仅取得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及备案,而未取得销售咸货等食品的相关许可,那么在驿站内摆满咸货进行销售等经营活动是不允许的。 HsKq/O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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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末端网点经营规范方面 TlD^E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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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并符合依法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身份信息等要求。 jwmPy)X|s\
- 分析:快递驿站作为快递末端网点,其主要业务是收放快递,如果其摆放咸货的行为影响了快递业务的正常开展,如占用了过多空间导致快递存放混乱、影响快递的收发效率等,那么是不合理的。 TgA>(H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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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及经营场所使用方面 `t3w|%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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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从食品安全角度看,销售咸货等食品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包括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储存条件等。从经营场所使用来看,如果快递驿站所在的场地性质是专门用于快递业务经营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用于食品销售也是不合法的。 .S[M:<<*
- 分析:如果该快递驿站摆放的咸货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如变质、过期等,或者其销售咸货的行为未获得场地所有者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那么是不允许且不合理的。 zE+^W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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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通人角度看,赚钱不易,大家都是普通人想多挣点钱,不要太过于较真。普通人何必为难普通人,事事百分百按照法律执行是不现实的。 ';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