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2楼国投城市运营于2024-12-10 15:34发表的 :
F(J6 XnQ 尊敬的网友:
)DS|mM) 您反映的情况我公司已收悉。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水平,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停车资源,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杜绝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现象发生,市政府颁布了《溧阳市城区公共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溧政发-2019-30)》,指示要求对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按规定成立的国有停车收费管理公司,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溧政发2021-25)》、《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溧发改2023-375号)》等相关收费文件严格执行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GZ%a 公共停车收费区分不同区域、场景和时段,路内停车泊位为半小时免费,下午5点30分至次日早8点30分免费,一级区域内首计费单元5元/1小时,后每个计费单元为3元/小时,24小时停车收费20元封顶,二级区域内首计费单元4元/1小时,后每个计费单元为2元/小时,24小时停车收费14元封顶,新能源车辆均实行2小时免费,减半收取停车费用。
_H9.AI 广大市民朋友如对停车计费订单有疑议,可拨打客服电话0519-68916516进行咨询。对于故意欠(逃)公共停车费用的车辆,公司将实行暂停提供停车服务的处理。对于故意欠(逃)停车费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车主,公司将依规对相关涉及人员予以追缴。
\YE(E04w57 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出行,规范停车,请自觉缴纳公共停车费用。感谢您对溧阳公共停车收费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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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J'e J|-X?V;ZW 面对群众疑问,及时回复,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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