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富润水郡小区五楼楼梯口顶上漏水,跟物业说了差不多半年了,没来修,然后我打了12345电话,有维修工人上门看了说可以修,今天物业通知我说,房子已经过了五年了,需要我们这边单元10户业主,至少七成的业主问题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才可以维修,我们这边只有我一家同意维修,其他都不同意,所以不能修漏水的,今天我打了住建部的电话想咨询漏水的问题,没人接电话,我想问下住建局,对于漏水的这种问题,公共区域漏水,五楼楼顶,2019年交房的,现在过了五年,一定要七成业主同意,动维修基金才可以维修漏水的问题么?除了这种方法,都不能维修漏水的问题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