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您删掉这个帖子。首先您维权,我不做评论。但您这边已经拨打热线反映此事,该门店也一直在处理解决问题,孰是孰非不是您一面之词,不是会使用智能手机发自媒体就是对的 ;其次我是该视频中您打码服务员的家属,更正您的说法,不是见怪不怪的态度,是也没遇到过您这种情况,何况您看起来趾高气昂,觉得花钱一方不能忍,消费者不买单,服务员仅是售卖面包,她们只能请示领导,这么说我还要怪您对我妈妈态度恶劣了。您自以为多么会运用法律是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就是打码了也能认出具体的人,我现在认为您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对我妈妈名誉污损造成一定影响,希望您下架此帖子,停止侵害,有什么问题您合理解决,不要攻击她人,谢谢您。您想网暴自己不关我事,但您给我妈妈造成影响我也不会放过您,她有什么意外我也算您头上。如果您这边不删帖子,我同样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我的妈妈。别欺负她们年纪大手机用不好,嘴笨不会为自己说话。 VF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