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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下: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00元;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1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50%,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对超过6000元且在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40%。 [Y^h)k{-$
如您对报销结果存在疑问,建议拨打电话0519-87186108(选择1号键)详细咨询。 O! _d5r&,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KNOVb=#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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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J58S8:c
2024年8月30日 ^RYq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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