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镇杨村村委的“好干部”
#*iUZo 请大家来评评:天目湖镇杨村村委干部蒋***的这种工作行为属于违法乱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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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蒋***在杨村村委利用职权,胡作非为。5月份我在溧阳论坛上发表了一起关于茶叶地挖掘一事,而且双方为了茶叶地有予盾,被喊到村委解决,结果没解决好,在走之前,村干部当着双方的面再三强调,纠纷没处理好,茶叶地不允许挖,可是没过二天,在我还不知情的情况下,蒋**却私自给村民周**开挖地批条,在5月底我发贴论坛后,蒋**知道事情包不住了,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立即让周**晚上九点半冒着暴雨让儿子、女婿开车从常州赶到冯家边邬队长家,让他在一张补办的手续上签他的名字,邬队长说:地都挖了,我还签这个字也没有多大意义了,但迫于村委的压力,他也只能签上自己的大名。在手续不全和明知村民有纠纷的情况下蒋**还冒险给周**批条,我相信大家都懂的...。在6月26日村委让我和对方到村委再次解决此事,在现场,我再三问蒋**:批条到底是谁先签字,他还一口咬定是队长签了字后他才签的,还冠冕堂皇说:要不签会说他不作为,还把补办的手续拿给大家看(我看了一眼,上面竞说茶叶是死茶叶,需要更新,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在我拿出后来补签的录音证据后,蒋**灰溜溜的离开了处理现场,一走了之。蒋**当着镇政府领导和老百姓的面说谎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看来是平时对领导和老百姓说谎说习惯了。镇里来处理的纪委领导说这只是算工作上的一个小瑕疵,算不上是违法乱纪。我想说:如果村委把不该做的事做了,老百姓不追究就算了,如果老百姓追究起来,就再补办个手续,那老百姓还敢相信这样的村干部真心为民办实事吗?这就是杨村村委有个别干部一贯的弄虚作假的工作作风吗?还有天目湖镇镇政府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长兼杨村村党总支书记管**说挖茶山批条不需要通过镇政府,两块共两亩的刚六、七年的好茶叶地呀,这么大的面积怎么会不要通过镇政府批呢,我也问了天目湖镇别的村的村干部,都说要经过镇里审批方可挖的,在5月中旬我也打电话咨询过天目湖镇分管农业的领导,他说:规定是要通过镇里的,到实地察看,如确实是老或者死茶叶需要换品种,方可挖掉,我想:难道一个镇里对于绿色生态环境茶叶地还有两个管理制度吗?难道真的是应了那句话吗?天目湖镇政府的书记和镇长就不管管这样嚣张的村干部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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