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城市经营秩序,方便自产自销瓜农临时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镇区实际设置3处“瓜果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4年6月18日—2024年9月18日。
二、设置地点
(1)公园路邮政银行北侧;
(2)永兴大道金玉佳园西南侧;
(3)上沛茂盛街老工商所北侧。
三、管理要求
1、临时设置的瓜果临时销售点严禁销售其他物品。
2、经营户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并自备清扫、收集垃圾等物件,做到有序摆放,人走地净。
3、经营户应文明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容秩序,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
溧阳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