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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都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毕竟吃一堑,长一智,可接下来这位驾驶人却与众不同,两次酒驾被抓竟还能第三次酒驾上路!
孙某驾驶苏D2***L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清溪路濑江路路口处时,遇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7mg/100ml,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通过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孙某其实是一名酒驾“惯犯”。
三次酒驾,次次侥幸、回回被抓,咱就说,这就是非喝不可吗?
经民警查询发现2018年,孙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部门作出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2021年,孙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部门作出拘留七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而这已经是孙某第三次酒驾,且处在驾驶证吊销状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