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P0sd uM$=v]e^4 5月1日20时许,丁某驾驶苏C7***R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溧阳建设路三家村巷路口处,遇城区二中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mvnK)R_ x.aUuC,$x 案例二
n=~?BxB l"64w>, 5月2日15时许,徐某驾驶的苏DB***C小型轿车在南渡姜笪村,遇南渡中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i?TCO p O.8>C% 案例三
.,4&/cd !&kOqc5:t< 5月3日21时许,聂某驾驶苏DDA***6小型轿车沿永定路行驶时,遇埭头中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ObpOFb% -Q/Dbz#-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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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5月3日23时许,陈某驾驶苏D5***F小型轿车行驶至平陵西路,遇天目湖中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G.;<?W 6_7d1.wv9 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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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w\ /V^S)5r 5月4日1时许,冯某驾驶苏D8***A小型轿车在曙光路遇社渚中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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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属于涉酒驾驶
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
而是以体内
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法律法规速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是驾驶人身体内所含有的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前夜如果喝酒了
次日请勿开车
避免“隔夜酒”造成酒驾
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市民朋友们应
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
自觉做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