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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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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无关风月、于2024-04-26 18:28发表的 :爱贪小便宜!年纪轻轻手贱眼皮薄!还好意思发论坛的,真不嫌丢人!贪冲伐! (2024-04-26 18:28) jdp: G
UID:9199
引用 引用第199楼钻石恒久远于2024-04-26 21:26发表的 : '[^2uQc 既然有人振振有词觉得自己懂法,还说什么偷的不是私人财物就啥啥啥,谁告诉你盗窃罪一定是偷盗私人财物的才算盗窃?给你看一看法律法条怎么定义盗窃的---“【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7p$*/5fk
UID:449379
微博条 | 粉丝3人
引用 引用楼主df5ayc于2024-04-26 21:01发表的 :你觉得对方违法了去起诉啊,让警察抓人啊!我觉得这个老人在制止你们的违法行为,没有啥问题啊。别唧唧歪歪了,自己违法在先还好意思叽歪。论坛上看看几个人是说你对的?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没有有什么好说的呢? (2024-04-26 21:01) )`7+o9&
引用 引用第198楼馋宝宝q于2024-04-26 21:26发表的 : 7h/Q;P5 , %O3^7i 你怎么证明她是偷?怎么证明笋是个人私有? t>@3RBEK 就算是个人私有,也最多赔偿。即使是赔偿也无权限制他人自由的权利,对方在未明确主权以及未有执法权的情况下限制了楼主的朋友行动能力,属于侵权行为。 B^~Bv!tHWr
引用 引用楼主df5ayc于2024-04-26 21:01发表的 :你觉得对方违法了去起诉啊,让警察抓人啊!我觉得这个老人在制止你们的违法行为,没有啥问题啊。别唧唧歪歪了,自己违法在先还好意思叽歪。论坛上看看几个人是说你对的?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没有有什么好说的呢? (2024-04-26 21:01) `$agM@"^
UID:196063
微博条 | 粉丝25人
引用 引用楼主为人于2024-04-26 21:04发表的 :为老人点赞 (2024-04-26 21:04) u6Qf*_- K
UID:241504
微博条 | 粉丝21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21:34发表的 :还点赞,不建议这么鲁莽哦,这次人家没有追责,追责的后果你应该很清楚 (2024-04-26 21:34) Ph#F<e(9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21:34发表的 :还点赞,不建议这么鲁莽哦,这次人家没有追责,追责的后果你应该很清楚 (2024-04-26 21:34) 4g7ja
引用 引用楼主智能小马哥于2024-04-26 21:37发表的 :你不追责显得你大气吗? (2024-04-26 21:37) w{3Q( =&
引用 引用楼主力胜电动门于2024-04-26 21:28发表的 :瘫铳非贪冲 (2024-04-26 21:28) Pe y//U
UID:368464
微博条 | 粉丝20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21:18发表的 :大姐,不要质疑警察叔叔的公正公平哦,楼主全程录像,有问题,你可以去问下附近的业主和保安,或者咨询当天处理的警察叔叔。 (2024-04-26 21:18) ^P?vkO"pB?
UID:434170
微博条 | 粉丝5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21:42发表的 :黑粉继续你的表演 (2024-04-26 21:42) HQP}w%8x
引用 引用楼主力胜电动门于2024-04-26 21:44发表的 :黑不黑粉 我不知道 !总之瘫铳非贪冲 (2024-04-26 21:44) z[`@}}Q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6 21:43发表的 :警察怎么人家了?拉去拘留了?还公正公平!!如果老头有错不就拉去喝茶了么!人家不过是奔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调解一下好吧!!还我是老头亲戚,你看看评论区骂你的多还是支持你的多吧。搞得我的三观都快分裂了,为啥现在道德底线可以下降到这地步,而且可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就 .. (2024-04-26 21:43) U&O: _>~
UID:248652
微博条 | 粉丝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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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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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0人
引用 引用楼主小王于2024-04-26 10:30发表的 :中国是礼仪之邦,小时候我们就学习过许衡不食梨的故事许衡不食梨 许衡尝暑中过河阳,渴甚,道有梨,众争取啖之,衡独危坐树下自若。或问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乱,此无主。”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庭有果,熟烂堕地 .. (2024-04-26 10:30) fumm<:<C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