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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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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仰望星空的咸鱼于2024-04-27 17:47发表的 :一群大佬和它们辩什么呀,有意思吗?看我的,小偷真不要脸~不要脸~多简单。 (2024-04-27 17:47) ~C*6V{Tj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7:31发表的 :馋不馋跟你无关,闭上你的乌鸦嘴 (2024-04-27 17:31) )Jj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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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人
引用 引用楼主钻石恒久远于2024-04-27 17:55发表的 :你今天之前跟我道歉还来得及,你把你对小偷小摸的恶行强行加按到其他人的头上,对其他广大遵纪守法之人赤裸裸的进入侮辱,你不公开向我道歉的话,我将聘请法律专家CY310对你提起诉讼 (2024-04-27 17:55) Xwq2;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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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6:47发表的 :不懂法,就闭嘴,别出来丢人现眼的瞎评论 (2024-04-27 16:47) N Krk*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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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8:10发表的 :2 (2024-04-27 18:10) <U*d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6:48发表的 :没文化真可怕 (2024-04-27 16:48) Qk= w ,`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21:26发表的 :你怎么证明她是偷?怎么证明笋是个人私有? M]oaWQu 就算是个人私有,也最多赔偿。即使是赔偿也无权限制他人自由的权利,对方在未明确主权以及未有执法权的情况下限制了楼主的朋友行动能力,属于侵权行为。 (2024-04-26 21:26) m~2PpO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08:19发表的 :请注意你的用词 (2024-04-27 08:19) LD /NMb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08:44发表的 :只是限制人身自由……拽着别人姑娘,手都红了,这算什么,你懂的~ (2024-04-27 08:44) =hY9lxW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7 11:04发表的 :啧啧,我说的就是事实啊。要不,你监控放出来让大家闭嘴不就行了!嘚啵嘚啵和这么多人吵累不累啊?说你朋友掰笋,其实不会是你自己吧?还带个袋子去,我天天小区里转咕噜,我们小区的竹子很多,我还从来没想过身上装个袋子去转转,下次等天黑黑的时候我也去 (2024-04-27 11:04)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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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4人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7:32发表的 :管你p事? (2024-04-27 17:32) R[kF(C&
引用 引用楼主费俊费俊于2024-04-27 11:49发表的 :昆哥正义使者 (2024-04-27 11:49) k^#*x2b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星辰于2024-04-27 12:29发表的 :别逼逼了,没实证就别聊下去了,给自己留点面子吧,我都替你疼了。胡搅蛮缠有意思吗!!!都开始凭空捏造凭空想象了。哈哈哈嗝。抱歉啊,不应该反复摩擦你的,我的错我的错………………………………………噗呲,哈哈哈嗝。 (2024-04-27 12:29) ~`0=-Qkd
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7 17:32发表的 :管你p事? (2024-04-27 17:32) E q5X/Hx
引用 引用楼主a1234567890于2024-04-27 12:42发表的 :文明评论也会惹来官司,法院你家开的?胡搅蛮缠!呸呸呸呸! (2024-04-27 12:42) -!ERe@k(
引用 引用楼主咚祺41于2024-04-27 19:47发表的 :人家懂法的,你在啰嗦当心人家告你去坐牢 (2024-04-27 19:47) C&'Y@GE5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7 15:29发表的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说过帖主的行为是否正确,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她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窃或者破坏,既然你们主张当然由你们举证,我只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提出对帖主有利的言论,而你们却可以无凭无据的给帖主定性为偷窃罪名,请问你们个个都是法官吗?罪名的订立是你们来判决的吗?你们个 .. (2024-04-27 15:29) #0Oqw=F
UID:294981
引用 引用第135楼馋宝宝q于2024-04-26 18:50发表的 : 4a2&kIn u5CT7_#) 不经同意私下拿走别人的东西确实可以定性为偷窃,但前提这东西的主权是私有还是共有,先把东西主权的属性搞清楚再来定义是否为偷。不懂就去学学法。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就是诬告,可以反告你诬陷罪。禁言盛行别张口就来惹官司。 =$`DBLX
引用 引用楼主仰望星空的咸鱼于2024-04-27 17:47发表的 :一群大佬和它们辩什么呀,有意思吗?看我的,小偷真不要脸~不要脸~多简单。 (2024-04-27 17:47) VA%"IAl
UID:391611
引用 引用楼主涅盘的凤凰于2024-04-27 18:15发表的 :噢,原来你就是和cy310是同一人,忘了正确切换了吧,失敬失敬 (2024-04-27 18:15) KCk?)Qv
引用 引用第351楼cy310于2024-04-27 14:54发表的 : {1MGb%xW HJ qQlEq 只有弱者才会靠脸皮生存,强者靠的是能力。 +V9 B
UID:243175
微博条 | 粉丝0人
引用 引用楼主匆匆,太匆匆于2024-04-26 16:16发表的 :不管是谁的,都不是她可以随意掰的理由。 (2024-04-26 16:16) 99e*]')A%
UID:133127
微博条 | 粉丝57人
引用 引用楼主钻石恒久远于2024-04-27 17:55发表的 :你今天之前跟我道歉还来得及,你把你对小偷小摸的恶行强行加按到其他人的头上,对其他广大遵纪守法之人赤裸裸的进入侮辱,你不公开向我道歉的话,我将聘请法律专家CY310对你提起诉讼 (2024-04-27 17:55) !z MD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