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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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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馋宝宝q于2024-04-26 16:55发表的 :根据共有的份额为什么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是楼主行使的主权过度,可能超出了自己的份额而已,可以协商折价计算,但个人没有权利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26 16:55) sP+Z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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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0人
引用 引用楼主尊爷于2024-04-26 11:18发表的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2024-04-26 11:18) ezC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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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人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6 18:23发表的 :请你搞清楚,是你在道德绑架,我从头到尾讲的都是法,主张的是证据,你要主张楼主的行为是偷窃,就先把主权归属搞清楚,并且举证证明该物为私有或者公有,如为公有为什么会在小区里种植,动用的资金是谁提供?有没有动用维修基金?有没有经过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如为私有为什么会 .. (2024-04-26 18:23) 5jpb`Axj#
UID:391611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6 18:35发表的 :老人哪里做错了!?笋是小区的,他要求她们交出来走人不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么!你不去谴责偷掰笋的你说人家老头垃圾,你的三观是给人家性别带着跑的么?人家偷拿你田里的东西你难道会让人家的带回家?老头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变通,原则性比较强,这个算个什么问题? (2024-04-26 18:35) BCE}Er&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6 18:23发表的 :请你搞清楚,是你在道德绑架,我从头到尾讲的都是法,主张的是证据,你要主张楼主的行为是偷窃,就先把主权归属搞清楚,并且举证证明该物为私有或者公有,如为公有为什么会在小区里种植,动用的资金是谁提供?有没有动用维修基金?有没有经过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如为私有为什么会 .. (2024-04-26 18:23) g4 B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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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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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人
引用 引用楼主精神院长于2024-04-26 09:39发表的 :偷笋,一本正经的来谴责人家,也是够无耻的了 (2024-04-26 09:39) Fg8i} >w
引用 引用楼主小王于2024-04-26 08:55发表的 :希望社会上这种多管闲事的朝阳群众再多点,小偷小摸的人再少点。 (2024-04-26 08:55) "|{O%X
引用 引用楼主师爷于2024-04-26 10:26发表的 :小偷偷了你家东西,难道你大门打开欢送他走? (2024-04-26 10:26) 6 dO )]
引用 引用楼主拉布拉卡拉卡拉于2024-04-26 18:44发表的 :不管怎么样 这老爷子也不能这样 (2024-04-26 1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