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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 倒序阅读 | 使用道具 | 浏览器收藏 | 打印 [百姓生活]金色嘉苑挖小笋犯法吗?被新基村杨**给吓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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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金色嘉苑挖小笋犯法吗?被新基村杨**给吓着了![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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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1:2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都活不起了吗?小区里的小笋都要掰了 @^xtxtjz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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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1:36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引用
引用楼主御指轩店大欺客于2024-04-29 11:07发表的  :没人和你杠,你自己要先入为主干什么?还有你上来强调路过几个意思?显得自己不是别人请来的水军? (2024-04-29 11:07)  WwDM^}e  
.\n` 4A1z  
我是水军你付的钱?你发帖不就是给人评论的么,对错大家说了算,我也不住那里喂,我家房价比那里高,熟的小笋5元钱一斤的吃不起啊 +n)n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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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2:2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一句话总结:偷笋的时侯被人摸着小手不放手 #Y'eS'l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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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2:3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9 10:30发表的  :主张举证小孩子都懂得道理,你活几十年了只会东拉西扯,实质的证据一个都拿不出来,甚至什么是证据什么是道理你都分不清楚,拿道理当证据用,你说你的认知是不是存在问题? (2024-04-29 10:30) >Vuvbo   
9U8M|W|d  
我真服你了!!!尼玛,都抓现行了,还要举证啥啦??警察记录有,视频也有,小笋在手上,小区监控也有,老头人证也有。业主直接主张不就行了么!说点话我都觉得你好幼稚的咯!你不是懂法么,动不动说人家无知泼妇,我都不屑跟你一般见识!一天天的举证举证。 d2k-MZuT6  
55[ 4)*  
_( W@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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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2:42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引用
引用第677楼爱你的每一天于2024-04-29 12:22发表的  : `oRyw6Sko  
一句话总结:偷笋的时侯被人摸着小手不放手 ep >!jMhJa  
V&Y`?Edc  
楼主的意思:我偷笋不算啥子大事,你抓我偷笋的手不放,就是大事了,不追究你抓我手的责任,算客气的了啊!这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呀! `Rq=:6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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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3:10   ,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霓依飞扬于2024-04-29 11:36发表的  :我是水军你付的钱?你发帖不就是给人评论的么,对错大家说了算,我也不住那里喂,我家房价比那里高,熟的小笋5元钱一斤的吃不起啊 (2024-04-29 11:36)  6)[moR{N1  
c r=Q39{  
你能搞清楚发贴和回帖的区别?我这种随便写一两句话的叫路过,懂了吗?自己上来写那么多,一上来就此地无银三百两说自己路过,真难为你了,回帖煞费苦心 gC7!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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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3:46   , 来自:江苏省 电信(全省通用)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9 12:34发表的  :我真服你了!!!尼玛,都抓现行了,还要举证啥啦??警察记录有,视频也有,小笋在手上,小区监控也有,老头人证也有。业主直接主张不就行了么!说点话我都觉得你好幼稚的咯!你不是懂法么,动不动说人家无知泼妇,我都不屑跟你一般见识!一天天的举证举证。 w4 yrAj 2  
14$%v;Su4  
 (2024-04-29 12:34)  Q  :kg  
5:PS74/  
笋是谁的?公共的还是私有的或者是共有的?你有证据证明吗?物权的属性都还没搞清楚,就胡乱指责。老头无任何执法权以借拔笋的名义与帖主的朋友发生异性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够不够成侵权?换位思考你也是女的,被一个无任何执法权的异性发生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你忍受得了吗? ?XKX&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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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3:52   , 来自:江苏省 电信(全省通用)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9 12:34发表的  :我真服你了!!!尼玛,都抓现行了,还要举证啥啦??警察记录有,视频也有,小笋在手上,小区监控也有,老头人证也有。业主直接主张不就行了么!说点话我都觉得你好幼稚的咯!你不是懂法么,动不动说人家无知泼妇,我都不屑跟你一般见识!一天天的举证举证。 x,n l PU  
qrMED_(D  
 (2024-04-29 12:34)  lxd{T3LU  
F:/x7]7??Z  
再和你普及一下,执法者在行使执法权时,只要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碰到异性都不敢与异性发生肢体接触。 ?NBae\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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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3:5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679楼心太乱于2024-04-29 12:42发表的  : U\%r33L )  
[IHo ~   
楼主的意思:我偷笋不算啥子大事,你抓我偷笋的手不放,就是大事了,不追究你抓我手的责任,算客气的了啊!这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呀! RKLE@h7[?  
3$hIc)  
-k + jMH  
E6 oC^,Z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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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0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联通
现在真的有这种人,在大庭广众面前,打了一个喷嚏把裤带打断,裤子掉到膝盖以下,慢悠悠地双手去按脸不去提裤子,不知道是故意而为之 H!*y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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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2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9 13:46发表的  :笋是谁的?公共的还是私有的或者是共有的?你有证据证明吗?物权的属性都还没搞清楚,就胡乱指责。老头无任何执法权以借拔笋的名义与帖主的朋友发生异性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够不够成侵权?换位思考你也是女的,被一个无任何执法权的异性发生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你忍受得了吗? (2024-04-29 13:46) LEM%B??&5z  
xc*a(v0  
呵呵,你这个说到点子上了,就为你这个杠精,我还特意去查了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你个杠精哎,小区里的东西不管是公有的私有的肯定不是专属楼主的。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她想要吃小笋,她可以等到小笋长好了,物业统一采摘分配。自己家门口种的树么,我自己种的,我都不能随意砍伐哇。我是业主,我就告你毁坏小区绿化,侵害了我作为这个小区的业主的权益。我本来是要看那棵小笋的,给她掰了我现在看不到了,我觉得我的权益被侵害了。行不行???然后我再加一条偷盗小区公共财物。你要证据,有啊,人证,老头。物证,她手上的小笋,还有警察出警记录,小区视频监控。你是不是以为只有私有的才可以起诉啊?是不是偷盗或者有没有构成犯罪不是我这种非专业人士去辨别的,我的任务是举报你,然后去主张你。其他的就交给法院好了!还有,我,可能也会手痒去掰小笋,贪小便宜也好,贪玩也好。可是如果被老头抓到,我会道歉,归还小笋。毕竟自己有错在先。如果抓着我不放,我会跟他说我不跑,报警处理也可以,自己有错就不要无理搅三分!! a X1b(h2  
u<8b5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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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2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6 20:20发表的  :请你搞清楚是你们主张楼主的行为为偷窃,既然主张就要举证,证明楼主行使的权利为公有或者私有,并证明公有所用的资金来源为国家,非集体业主,如私有则要证明私有权,以及公共区域划分给私有的责任人,并举证有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如为共有那楼主行使了自己的主权被认为超 .. (2024-04-26 20:20)  PS" rXaY  
ntLEk fK{  
那业主看到小区的花好看同理能不能挖回家? 8\68NG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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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3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cy310于2024-04-29 13:52发表的  :再和你普及一下,执法者在行使执法权时,只要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碰到异性都不敢与异性发生肢体接触。 (2024-04-29 13:52)  .KKecdd?=  
i#>t<g`l  
你行了吧你!!你说的是执法者!!人家懂法大概率不会去没事找事好端端的抓着你不放,可是你要跑的话你觉得人家会不会抓你。老头当时也是这么想的。楼主觉得小事情而已不就拔两颗笋么,所以估计就想走。老头觉得这是大事啊,这得抓着以儆效尤啊,让大家以后不要随意破坏小区绿化。万一跑了去哪找人啊,小笋给吃到肚子里了,哪还有证据啊。所以他是为了保护公共财产迫不得已采取的行为我能不能理解为是紧急避险啦!!你知道不知道,为了保护公共财产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啦!!巴拉巴拉一堆,你当初把小笋丢下,道个歉不就完事了么! b5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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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3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小区公共绿地不隶属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有所有,小区是居民共有的生活场所,每个人都有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小区业主私自破坏已经建设好的绿化带是违法行为无疑。 %B\x %e ;P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具体处罚如下:1、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公共财产的范围如下: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Dr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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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38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6 21:43发表的  :警察怎么人家了?拉去拘留了?还公正公平!!如果老头有错不就拉去喝茶了么!人家不过是奔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调解一下好吧!!还我是老头亲戚,你看看评论区骂你的多还是支持你的多吧。搞得我的三观都快分裂了,为啥现在道德底线可以下降到这地步,而且可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就 .. (2024-04-26 21:43)  3bWGWI  
pi"M*$  
外面马路上的花草挖回家被抓到了搞不好要拘留罚款的,小区挖笋虽说不拘留但真不道德人人都像她朋友一样眼皮子浅都去破坏绿化看到花草好看也挖回家 AMjr[!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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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43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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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88楼涅盘的凤凰于2024-04-29 14:35发表的  : ^(^P#EEG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小区公共绿地不隶属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有所有,小区是居民共有的生活场所,每个人都有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小区业主私自破坏已经建设好的绿化带是违法行为无疑。 y!gPBkG&3n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具体处罚如下:1、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公共财产的范围如下: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QIMd`c  
SX"|~Pi(  
以上是我网上查询的资料。不用引经据典也可以,前天我就跟你讲了,你们的行为仅仅是案值太低,蜀黍和业主群众才不和你们多计较而已。你挑一株价值3000元以上甚至5000元以上的绿植掰掰试试,我和你打赌,线下真实一次司法实践,你又不敢试,说明你内心里还是清醒的,仅仅是面子上放不下,一直在嘴犟而已。 `.J)Z=o  
你的理论是,小区公共绿植,你作为业主你也有份,所以掰了带回家没关系,你说就算价值超过你应享有的份额,也不叫偷,大不了赔钱就行,以上就是你一贯的大理论。很多人看不下去了,才前赴后继和你争。你最好的做法是让这贴沉掉,这是我良心建议。 ,5 ka{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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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4:48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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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81楼cy310于2024-04-29 13:46发表的  : k*;U?C!  
zgjgEhnvU  
笋是谁的?公共的还是私有的或者是共有的?你有证据证明吗?物权的属性都还没搞清楚,就胡乱指责。老头无任何执法权以借拔笋的名义与帖主的朋友发生异性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够不够成侵权?换位思考你也是女的,被一个无任何执法权的异性发生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你忍受得了吗? 8(4!x$,Z5  
THq}>QI  
照你的意思,店里如果看到有女性偷盗,只要是男性都也不能阻止咯?(就好比抓住她说的手臂)。。。连道德都不要了,还在这里大谈特谈法律法规,话说你作为专业的“读法”人士,知道“慎独”两个字的含义吗?。。。你这是要笑掉大伙的大牙啊。。。 LmJjO:W}^y  
c9[{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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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89楼开心笨小孩于2024-04-29 14:38发表的  : v+x<X5u  
p+iNi4y@  
外面马路上的花草挖回家被抓到了搞不好要拘留罚款的,小区挖笋虽说不拘留但真不道德人人都像她朋友一样眼皮子浅都去破坏绿化看到花草好看也挖回家  t }4  
GjwH C{  
价值超过5000元刑拘坐牢。有真实案例的,南方某村民把自己村里的一株古树的树根挖出来了卖给根雕厂,判了几年。 8g8eY 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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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村民集体经济时,大队里集体共有的耕牛如果生了小牛,她抱一只拿回家吃掉,按她的说法,她的应得份额。她要是合伙开公司,从公司保险柜里拿一叠人民币回家,也说是她的投资款范围内的份额。以上随便哪一个例子,都能让她银手镯加身,锒铛一声 % m6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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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9 14:21发表的  :呵呵,你这个说到点子上了,就为你这个杠精,我还特意去查了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你个杠精哎,小区里的东西不管是公有的私有的肯定不是专属楼主的。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她想要吃小笋,她可以等到小笋长好了,物业统一采摘分配。自己家门口种的树么,我自己种的,我 .. (2024-04-29 14:21)  7p'pz8n`X  
t|V5[n!  
既然你承认了是共有,那何来偷盗之说,麻烦你把共有与偷盗的定义解释清楚,小区的绿化规划都已经定型,竹子的生长会蔓延破坏了周边其它绿植的生长,作为业主拔除竹子蔓延导致破坏其它绿植的部分笋是否合理?你能接受被异性肢体接触限并制行动的侵权行为,不代表其它人像你一样能那么随便的接受并放弃侵权行为,我相信绝大多数三观正确的女性都接受不了。 j8Q_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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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等一等于2024-04-29 14:32发表的  :你行了吧你!!你说的是执法者!!人家懂法大概率不会去没事找事好端端的抓着你不放,可是你要跑的话你觉得人家会不会抓你。老头当时也是这么想的。楼主觉得小事情而已不就拔两颗笋么,所以估计就想走。老头觉得这是大事啊,这得抓着以儆效尤啊,让大家以后不要随意破坏小区绿化 .. (2024-04-29 14:32)  ~)pZ5%C  
9`qw,X&AK_  
对不起,年龄和无知并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 kn$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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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81楼cy310于2024-04-29 13:46发表的  : (:H4  
xG4 C 6 s  
笋是谁的?公共的还是私有的或者是共有的?你有证据证明吗?物权的属性都还没搞清楚,就胡乱指责。老头无任何执法权以借拔笋的名义与帖主的朋友发生异性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够不够成侵权?换位思考你也是女的,被一个无任何执法权的异性发生肢体接触,并限制行动你忍受得了吗? "kc%d'c(  
Iza#v0  
小区物业或开发商可以轻松的拿出证据证明竹林是小区公有绿化,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以及《城市绿化条例》等保护的公有财产。小笋作为竹林的孽生物同样享有法律保护。 mm!JNb9(  
NU.4_ci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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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93楼涅盘的凤凰于2024-04-29 15:02发表的  : r;waT@&C  
以前村民集体经济时,大队里集体共有的耕牛如果生了小牛,她抱一只拿回家吃掉,按她的说法,她的应得份额。她要是合伙开公司,从公司保险柜里拿一叠人民币回家,也说是她的投资款范围内的份额。以上随便哪一个例子,都能让她银手镯加身,锒铛一声 2jQ?-/Q8#  
QUXr#!rPY|  
ucLh|}jJ5  
R6Gl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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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4-29 15:14   , 来自:江苏省 电信(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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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二两半于2024-04-29 14:48发表的  :照你的意思,店里如果看到有女性偷盗,只要是男性都也不能阻止咯?(就好比抓住她说的手臂)。。。连道德都不要了,还在这里大谈特谈法律法规,话说你作为专业的“读法”人士,知道“慎独”两个字的含义吗?。。。你这是要笑掉大伙的大牙啊。。。 TGG-rA6@Lx  
 (2024-04-29 14:48)  WWIQ6EJO  
n#5pd;!n  
你连偷盗的司法解释都读不懂,还来评论?你哪来的勇气? "4QD\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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