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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04-12 15:13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2024年1月1日至3月9日,溧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受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mxH/{+|n 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受害人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u &x.J lEHx/#qt9 *6?mZ*GYY H7Q$k4\l (\F9_y,6*\ ?h[HC"V/2 {'M<dI$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返还予以公示30日。公示期内,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溧阳市公安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Rpra0o.
C 联系人:朱警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