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近日,我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下子公司“江苏兴利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利用“利兴宝”APP进行投资欺诈,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广大公众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对此,我司已展开自查自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一、江苏兴利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江苏中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未开展任何“利兴宝”APP相关业务,未发布任何“利兴宝”APP相关宣传视频。
二、我司及名下子公司所使用的印章均为在公安系统备案的印章,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私刻、伪造印章,也从未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伪造印章进行任何活动。
三、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公司名义、使用伪造印章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我司均不予认可,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司也呼吁广大公众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帮助揭露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声明。
江苏中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